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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复审需要哪些证据?
一、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复审的证据类型如下:
(1)商标许可使用合同
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仅能证明合同双方达成了商标许可使用的合意,还需要继续查明该合同是否已实际履行。
(2)委托加工证据
此类证据并非直接的使用证据,仅能证明使用人为使用商标进行了准备。
(3)产品销售证据
(a)购销合同。
(b)销售或付款单据。
(c)网络销售记录。
(d)销售发票。
(4)实物或图片证据
(5)获奖或荣誉证明
(6)产品质量检验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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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中国商标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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